根據尤西比烏(Eusebius,見《教會史》vi. 36),奧利根(Origen)的《馬太福音注釋》大約是在他撰寫《駁塞爾蘇斯》(Contra Celsum)的同時期寫成的,當時奧利根已年過六十,因此很可能是在公元246年至248年之間。這一說法得到了內部證據的證實。在本書翻譯的部分(第十至十四章)中,他略過了《太》十八章12、13節,並將其闡釋指引至他的《路加福音講道集》(第十三章29節)。
在其他地方,他將讀者引向他的《約翰福音注釋》(第十六章20節)和《羅馬書注釋》(第十七章32節),以獲取對某些觀點更詳盡的討論。該著作原分為二十五卷,前九卷除兩處殘篇外已佚失;第十至十七章涵蓋了從《太》十三章36節到二十二章33節的部分,現存希臘文版本;其餘卷冊的大部分以拉丁文版本存世,該版本與第十二章9節至第十七章36節的希臘文內容相對應,並進一步包含了從《太》二十二章34節到二十七章66節的闡釋。克拉默(Cramer)的《連鎖注釋》(Catena)中的段落似乎並非取自這些注釋。
在眾多引自《馬太福音》的經文中,只有一處(《太》二十一章35節)可以明確追溯到奧利根著作的這一部分;由於該處經文與我們現有的文本差異巨大,且純屬敘事性質,它很可能像其他引文一樣,要麼取自《學術注釋》(Scholia,即 commaticum interpretationis genus,一種簡短的注釋類型),要麼取自耶柔米(Jerome)所提及的《講道集》(參見《馬太福音注釋序言》I. iv)。其中大多數可歸因於《學術注釋》。
除了前述的手稿外,古拉丁文版本對於確定文本內容通常很有幫助,儘管它包含了一些增補並有許多遺漏。這些遺漏(參見第十三章28節,第十四章1、3節,第十四章19–22節)並非出於任何教義偏見,而是由譯者或後來的抄寫員以這些段落乏味或不重要為由所刪除。該版本在其他方面大多是直譯的,在某些情況下保留了正確的讀法,儘管它往往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反而失效。關於奧利根作為解經家的工作與方法的評估,請參見第290–292頁;關於此處觸及的某些觀點的更詳盡說明,請參見韋斯科特(Westcott)在史密斯(Smith)編纂的《基督教傳記辭典》(第四卷)中關於奧利根的條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