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伯流派的錯誤在於他們混淆了 Person(位格)的界限。他們聲稱父、子、聖靈不過是同一位格的三個名稱。然而,若無位格的區別,則 Atonement(代贖)的邏輯將無法成立,因為中保必須是獨立於父之外的 Mediator(中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