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,當一個親密的子民開始被神揀選歸於祂自己,並且人類的恢復可以被嘗試時,所有的律法和紀律都被強加了,甚至包括那些削減食物的律法;某些事物被禁止為不潔,以便人透過在某些細節上遵守永久的禁慾,最終能更容易地忍受絕對的禁食。因為第一批子民也重現了第一個人的罪行,當他們被神「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」(Deut. v. 15)從埃及奴役的嚴酷中拔出來,被視為它的主人,註定要進入「流奶與蜜之地」(Exod. iii. 8)時,他們卻被腹部所奴役,勝過對神的順服;他們立即在荒涼沙漠的景象中跌倒,嘆息著失去埃及飽足的享受,向摩西和亞倫抱怨:「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,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,吃得飽足!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,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!」(Exod. xvi. 3)。正是因為這種對腹部的偏好,他們註定(最終)要哀悼(他們自己)的命運,以及那些親眼目睹(神的大能)的人,他們因對肉的後悔渴望,以及對埃及豐盛的回憶,不斷地激怒(神):「誰給我們肉吃呢?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,不花錢就吃魚,也記得黃瓜、西瓜、韭菜、蔥、蒜。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,除了這嗎哪以外,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!」(Num. xi. 4-6)。因此,他們(像靈魂派一樣)也覺得乾食的「天使之糧」(Ps. lxxviii. 25)令人不悅:他們更喜歡蒜和蔥的氣味,勝過天堂的氣味。
因此,從這些忘恩負義的人身上,所有更令人愉悅和開胃的東西都被撤回了,既是為了懲罰貪食,也是為了操練節制,以便前者被譴責,後者被實際學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