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但這些(段落),」(我們的對手)說,「將涉及對一切無恥之事的禁止,以及對一切謙遜的強制,但這並不損害赦免的地位;當罪被譴責時,赦免並非立即被完全否定,因為赦免的時間與它所排除的譴責是同時存在的。」屬魂者(Psychics)的這種精明(自然)是隨之而來的;因此,我們將那些即使在古代,為了拒絕此類案件的教會團契而公開採取的謹慎措施,保留到此處。
因為即使在我們稱為《箴言》(Parœmiæ)的書中,所羅門也特別(論述)姦淫者(是)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被贖罪的。「但行姦淫的,」他說,「因缺乏感官而自取滅亡;承受痛苦和恥辱。此外,他的羞辱將永遠不會被抹去。因為憤怒,充滿嫉妒,在審判之日將不會饒恕那人。」[1] 如果你認為這是對外邦人說的,那麼關於信徒,你已經從以賽亞那裡聽到了(同樣的話):「你們離開吧,離開吧,從中間出來,不要沾不潔淨的物。」[2] 在《詩篇》的開頭,你有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便為有福;」[3] 他的聲音,[4] 同樣(在隨後聽到):「我沒有和虛妄的人同坐;我也不與作孽的人同入」——這(與那些作惡者的「教會」有關——「我也不與惡人同坐;」[5] 以及,「我要洗手表明無辜,才環繞你的祭壇,耶和華啊」[6]——作為「他自己的一支軍隊」——因為確實「慈愛的人,你以慈愛待他;完全的人,你以完全待他;與蒙揀選的人,你以揀選待他;與乖僻的人,你以彎曲待他。」[7] 在別處:「但神對惡人說: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,口中提到我的約呢?你見了盜賊,就樂意與他同夥;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。」[8] 因此,使徒也從這裡汲取教導,說:「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,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:當然不是指這世上的淫亂者」——等等——「否則你們就必須離開世界。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,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,或貪婪的」——(有什麼比這更緊密相連的?)——「或拜偶像的」——(有什麼比這更親近的?)——等等,「這樣的人連吃飯都不可與他同吃,」[9] 更不用說(聖餐)了:因為,確實,「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。」[10] 又對提摩太說:「給人行按手的禮,不可急促;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。」[11] 又對以弗所人說:「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:因你們從前是黑暗。」[12] 並且更懇切地說:「不要與人黑暗無益的行為有分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」[13] 有什麼比無恥之事更可恥的呢?此外,如果他甚至警告帖撒羅尼迦人要遠離「不按規矩而行」的「弟兄」,[14] 那麼對於行淫者,豈不更當如此!因為這些是基督深思熟慮的判斷,祂「愛教會」,「為教會捨己,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」——當然是在洗禮之後——「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;」[15] 此後,即作為處女「沒有皺紋」,作為配偶「沒有(行淫的)玷污」,作為「徹底潔淨」而「沒有羞恥」。如果即使在這裡,你仍想回答說,團契確實被拒絕給罪人,特別是那些「被肉體污染」的人,[16] 但(只是)為了目前;即為了作為懺悔訴求的結果而恢復,這符合神那寧願罪人悔改而不願他死亡的仁慈?——因為你觀點的這個基本根據必須受到全面攻擊。因此我們說,如果神的仁慈有能力保證向受洗後墮落的人展示祂自己,使徒本會這樣說:「不要與黑暗的行為有分,除非他們已經悔改;」以及,「與這樣的人連吃飯都不可同吃,除非他們在弟兄腳下擦拭了鞋子之後;」以及,「毀壞神殿的人,神必要毀壞他,除非他在教會中從頭上抖落所有爐火的灰燼。」因為在那些他已經譴責的事情上,他本有責任同樣確定他譴責他們的程度——他是否以暫時的、有條件的,而非永久的嚴厲來譴責他們。
然而,既然在所有書信中,他既禁止這樣的人(在相信後如此犯罪)被接納(進入信徒團體);並且如果被接納,就將他逐出團契,不給予任何條件或時間的希望;他更傾向於我們的觀點,指出主所偏愛的悔改,是在相信之前、在洗禮之前,被認為比罪人的死亡更好的悔改——(我說,罪人)要藉著基督的恩典一次性洗淨,祂為我們的罪一次性受了死。因為這(規則),即使在使徒自己身上,也已經確立了。
因為,當他斷言基督來到這世上,是為了拯救罪人時,[17] 他自己就是「罪魁」,他補充了什麼?「但我蒙了憐憫,是因我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。」[18] 因此,神那寧願罪人悔改而不願他死亡的仁慈,是看著那些仍然無知、仍然不信的人,基督是為了他們的釋放而來的;而不是(看著那些)已經認識神,並學會了信心聖禮的人。但如果神的仁慈適用於那些仍然無知、仍然不信的人,那麼當然隨之而來的結論是,悔改邀請仁慈歸向自己;這並不損害那種相信之後的悔改,這種悔改對於較輕的罪,或許能從主教那裡獲得赦免,或者對於更嚴重且不可赦免的罪,只能從神那裡獲得赦免。[19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