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推敲那封書信的後續部分來闡明使徒的意思,那麼那個後續部分也不會被發現與亂倫的抹除相吻合;以免在這裡使徒也因他後來含義的不協調而臉紅。因為,在給一個亂倫的淫亂者恢復教會和平特權的賞賜之後,緊接著又積累關於遠離污穢、修剪瑕疵、勸勉聖潔行為的勸誡,這算什麼(假設)呢?彷彿他剛才沒有頒布任何相反性質的法令一樣。簡而言之,比較一下(看看)是否是他的職責去說:「我們既蒙憐憫,受了這職分,就不喪膽,反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」[1],而他剛剛從譴責中釋放了一個明顯被定罪的,不僅是「可恥」,而且是犯罪的人:是否又是他的職責去原諒一種顯著的不檢點,而他在自己勞苦的條目中,在「困苦和壓力」之後,在「禁食和守夜」之後,也提到了「貞潔」[2]:是否又是他的職責去重新接納任何被棄絕的人進入團契,而他寫道:「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?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?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?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?」他難道不值得不斷聽到(回答)嗎:「你又是如何在你書信的前半部分,透過恢復那個亂倫者,將你所分開的事物結合在一起的呢?因為透過他恢復與教會的共同體,義與不義有了團契,黑暗與光明有了相通,彼列與基督相和,信徒與不信徒分享聖禮。偶像可以照顧它們自己:那個神殿的破壞者本身被轉化為神的殿:因為在這裡,他也說,『因為你們是永生神的殿。就如神曾說: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,在他們中間來往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所以,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不要沾不潔淨的物。』[3] 噢,使徒啊,當你自己在向如此巨大的污穢漩渦伸出援手時,你也在編織這(論述的線索);不僅如此,你還進一步補充說,『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』[4] 我求你,那個將這種(勸誡)植入我們心中的人,是在召回某個臭名昭著的淫亂者回到教會嗎?還是他寫這話的原因,是為了防止自己在今天看起來曾這樣召回他?這些(他的話語)將有義務同樣作為前者的規範規則,以及(書信)後續部分的預判。因為在書信末尾說,『恐怕我來的時候,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,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,行污穢、姦淫、邪蕩的事,不肯悔改,我就憂愁』[5],他當然沒有決定如果他們進入(悔改的道路),他們就必須被(他重新接納進入教會),那些他將在教會中發現的人,而是他們必須被哀悼,並且毫無疑問地被逐出,以便他們可能失去(悔改的益處)。此外,那個在上面斷言光明與黑暗、義與不義之間有團契的人,在這裡指明關於團契的事情是不協調的。但所有這些人都對使徒一無所知,他們以一種與使徒本人的性質和設計相反、與他教義的規範和規則相反的意義來理解任何事情;以至於推測他,一個即使透過他自己的榜樣也是每一種聖潔的教師,每一種污穢的詛咒者和贖罪者,並且在這些點上普遍與自己一致的人,恢復了一個亂倫者的教會特權,而不是恢復給某個更溫和的違法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