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們報告了當這個問題首次被提出時,某人說過的一句話:「我們將如何邀請其他(童女)進行類似的行為?」確實,是她們的數量會使我們幸福,而不是神的恩典和每個人的功德!是童女在神面前(裝飾或稱讚)教會,還是教會裝飾或稱讚童女?(我們的反對者)因此承認「榮耀」是問題的根源。好吧,哪裡有榮耀,哪裡就有誘惑;哪裡有誘惑,哪裡就有強迫;哪裡有強迫,哪裡就有必要;哪裡有必要,哪裡就有軟弱。因此,理所當然地,當她們不遮蓋頭部,以便為了榮耀而被誘惑時,她們被迫通過軟弱導致的毀滅來遮蓋她們的肚子。
因為是競爭,而不是宗教,驅使她們。
有時是那個神——她們的肚子——本身;因為弟兄會很容易承擔維護的責任。
此外,她們不僅僅是墮落了,更是拖著「一條長長的罪惡之繩」[50]。因為,當她們被帶到(教會)公眾面前,因著財產被公開處置而沾沾自喜[51],且只要她們尚未跌倒,就一直領受著弟兄們給予的各種榮譽與慈善餽贈——一旦犯了罪,她們所策劃的勾當,就與她們曾經擁有的崇高榮譽一樣可恥。(這就是:)如果「未蒙頭」是童貞的公認標誌,那麼,若有童貞女失去了童貞的恩典,她為了怕被發現,就會一直保持不蒙頭的狀態,並穿著那種實際上已屬於他人的服飾招搖過市。
她們意識到自己已不再是童貞,卻仍厚顏無恥地以赤裸的頭部靠近神。然而,「忌邪的神與主」曾說:「掩蓋的事,沒有不被揭露的」[52],祂將這類人公開暴露在眾人目光之下;因為除非被她們嬰兒的啼哭聲所出賣,否則她們是不會認罪的。但是,既然她們「人數眾多」,難道你不該懷疑她們犯了更多的罪嗎?我不得不說(儘管我寧願不說),一個害怕成為婦人的人,一旦真的成了婦人,且在(暗中)轉變後,仍有能力在神的眼目下偽裝成童貞女,這對她而言是極難回頭的。再者,為了怕被發現自己已為人母,這樣的人在對待自己的子宮時,又會做出何等大膽的勾當!神知道,有多少嬰兒在母親長期的抗拒下,仍蒙祂幫助,發育完全並平安降生!
這樣的童貞女總是極易受孕,分娩極其順利,且孩子長得最像她們的父親!
這就是被迫且不情願的童貞所招致的罪惡。
它經歷了一種絕非童貞標誌的體驗——即取悅他人的心思,當然,也就是取悅男人。任憑她以誠實的心如何努力,她必然會因公開展示[53]自己而陷入危險,因為她被那些不可靠且眾多的目光所穿透,被指指點點的手指所戲弄,被過度愛慕,並在殷勤的擁抱與親吻中感到一股暖意蔓延。於是,額頭變硬了;於是,羞恥感磨滅了;於是,它鬆懈了;於是,她學會了以另一種方式取悅他人的慾望!
不,真正的、絕對的、純潔的童貞,最害怕的莫過於自身。它甚至畏懼與女性的目光相遇。它有自己獨特的目光。它將頭紗視為頭盔、視為盾牌,以此作為避難所,保護自己的榮耀免受誘惑的打擊,免受
競爭;(也免受)嫉妒本身的侵害。因為即使在異教徒中,也有一種令人恐懼的事物,他們稱之為「著迷」(Fascination),這是過度讚美與榮耀所帶來的極其不幸的結果。
我們有時將此解釋為魔鬼的作為,因為對良善的仇恨來自於他;有時我們將其歸因於神,因為對傲慢的審判來自於祂,正如祂所做的那樣,祂升高謙卑的人,降卑狂傲的人[54]。因此,更聖潔的童貞女,即使在「著迷」的名義下,也會恐懼
前者的嫉妒心,後者的審判之光;並以僅為自己與神所知而感到喜樂。但即使她被其他人認出來,她若能明智地堵住通往誘惑的道路,那便是好的。
因為,誰敢用他的眼睛去窺探一張蒙著的面孔?一張毫無情感的面孔?一張可以說是陰沉的面孔?任何邪惡的念頭都會被這種嚴肅所擊碎。那隱藏自己童貞的人,僅憑這一事實,就連她的婦女身分也一併否認了。
我們觀點的辯護,就在於此:符合聖經,符合自然,符合紀律。聖經奠定了律法;自然加入以作見證;紀律則要求執行。這(三者)之中,哪一個是建立在(僅僅)意見之上的習俗所能代表的呢?或者,相反的觀點有何依據?聖經是神的;自然是神的;紀律是神的。凡與這些相違背的,就不是神的。如果聖經不明確,自然是顯而易見的;而關於自然的見證,聖經是不可能不明確的[55]。如果對自然有疑問,紀律則指出什麼是更受神認可的。因為對祂而言,沒有什麼比謙遜更寶貴;沒有什麼比謙遜更可接受;沒有什麼比「榮耀」和取悅人的心思更令人反感。因此,凡你發現是被神所認可的,就讓它成為你的聖經、自然與紀律;正如你被吩咐要「察驗萬事,謹慎持守那美好的」[56]。同樣地,我們還需轉向(童貞女)她們自己,引導她們更甘心樂意地接受這些(建議)。我懇求你們,無論你是母親、姊妹,還是童貞的女兒——讓我按照你們年齡相稱的稱呼來稱呼你們——請蒙上你們的頭:若是母親,為了你們兒子的緣故;若是姊妹,為了你們弟兄的緣故;若是女兒,為了你們父親的緣故。所有年齡層的人都在你們身上面臨危險。穿上謙遜的軍裝;用羞恥的柵欄圍住自己;為你們的性別築起一道防線,既不讓自己的眼睛向外窺探,也不讓別人的眼睛進入。穿上完整的婦女服飾,以保持童貞的身分。掩蓋你們內在意識的一部分,以便將真實展現給神。然而,你以新娘的身分出現,並未欺騙自己。因為你已經與基督結了婚:你已將肉身交給祂;你已將你的成熟許配給祂。按照你所許配者的旨意行事。基督正是那位吩咐他人的未婚妻與妻子們蒙頭的主[57];(而且,)當然,祂更要求祂自己的(子民)如此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