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 章:如果女性童女應該如此顯眼,為什麼男性童女不也一樣? 同樣地,(也不允許)基於任何區別。否則,這將是非常不禮貌的,因為女性雖然在各方面都受制於男人,卻在額頭上帶著她們童貞的榮譽標記,藉此她們可以被弟兄們仰望、注視和尊崇,那麼多男性童女,那麼多自願的太監,卻應該秘密地攜帶他們的榮耀,不帶任何標記使他們也顯得輝煌。因為他們也將有義務為自己要求一些區別——或者是加拉曼特人的羽毛,或者是野蠻人的髮帶,或者是雅典人的蟬,或者是德國人的捲髮,或者是英國人的紋身;或者採取相反的行動,讓他們蒙著頭潛伏在教會裡。我們確信,如果聖靈對女性做了這樣的讓步,祂本可以對男性做同樣的讓步;因為,除了性別的權威之外,男性基於節制本身而受到尊崇會更為合適。他們的性別對女性越是渴望和熱切,(這種)更大的熱情所涉及的節制就越需要努力;因此,如果童貞的炫耀是尊嚴,那麼它就越值得炫耀。因為節制難道不比童貞更優越嗎,無論是寡婦的節制,還是那些已經同意放棄共同恥辱(婚姻所涉及的)的人的節制?因為童貞的恆心是由恩典維持的;而節制的恆心是由美德維持的。因為當你已經習慣了這種慾望時,克服慾望的鬥爭是巨大的;而你從未體驗過其享受的慾望,你將很容易征服,因為沒有(享受慾望形式的)對手。那麼,神怎麼會沒有對男人(比對女人)做出任何這樣的讓步呢,無論是基於更親密的關係,作為「祂自己的形象」,還是基於更艱苦的努力?但如果沒有什麼(這樣)讓步給男性,那麼對女性就更應該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