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讓我們繼續探討一些傑出的領袖,我們的一夫一妻制父母亞當和挪亞並不令人滿意,或許基督也不令人滿意。最後,他們訴諸亞伯拉罕;儘管他們被禁止承認除神以外的任何父親。[1] 現在,假設亞伯拉罕是我們的父親;也假設保羅是。他說:「在福音裡,我生了你們。」[2] 證明你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。因為你在他裡面的起源,你必須知道,並非適用於他生命的每一個時期:有一個明確的時間他是你的父親。因為如果「信心」是我們被算作亞伯拉罕「兒子」的源頭(正如使徒所教導的,對加拉太人說:「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」[3]),亞伯拉罕是什麼時候「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呢?我想是在他還處於一夫一妻制時,因為(他)還沒有受割禮。但如果後來他改變了兩者(相反的情況)——透過與他的婢女同居而變為重婚,並透過約的印記而受割禮——你除了在他「信神」的那個時期之外,無法承認他是你的父親,如果確實你是根據信心而不是根據肉體成為他的兒子。否則,如果你追隨的是後來的亞伯拉罕作為你的父親——即那個重婚的(亞伯拉罕)——那麼也請接受他的割禮。如果你拒絕他的割禮,那麼你也就必須拒絕他的重婚。他兩個在兩個不同方面相互矛盾的特徵,你將無法融合。他的重婚始於割禮,他的一夫一妻制始於未受割禮。[4] 你接受重婚;那就也承認割禮。你保留未受割禮;你就也有義務遵守一夫一妻制。此外,你是那一夫一妻制亞伯拉罕的兒子,正如你是未受割禮者的兒子一樣,這一點是如此真實,以至於如果你受了割禮,你就立即不再是他的兒子,因為你將不是「以信為本」,而是以一個在未受割禮時就被稱義的信心的印記為本。你有使徒:與加拉太人一起(向他)學習。[5] 同樣地,如果你捲入了重婚,你就不是那個「信心」先於重婚的亞伯拉罕的兒子。因為儘管他後來被稱為「多國之父」,[6] 但這仍然是指那些作為先於重婚的「信心」之果實,必須被算作「亞伯拉罕兒子」的(國家)。[7] 從此以後,讓事情順其自然吧。
圖畫是一回事;律法是另一回事。形象是一回事;法規是另一回事。形象在實現時就會過去:法規則永久保留以待實現。形象預言:法規治理。亞伯拉罕的那種重婚預示著什麼,同一位使徒完全教導了,[8] 他是兩個約的解釋者,正如他同樣斷言我們的「後裔」是在以撒裡面被稱呼的一樣。[9] 如果你是「從自主婦人生的」,並且屬於以撒,他至少維持了婚姻的合一直到最後。
因此,我想,這些就是我的起源所計算在內的人。其他所有人都被我忽略。如果我環顧他們的榜樣——(例如)大衛甚至透過血腥手段為自己堆積婚姻,(例如)所羅門在妻子和其他財富上都很豐富——你被命令要「追求更好的事物」;[10] 你還有只結過一次婚的約瑟,基於這一點,我敢說他比他的父親更好;你有摩西,神親密的目擊者;[11] 你有大祭司亞倫。
第二個民族的第二個摩西,他帶領我們的代表進入了神的應許(的擁有),在其中(耶穌的)名號首次被啟用,他也不是重婚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