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必須知道,在完美(即基督徒)的謙遜眼中,(他人對你們的)肉體慾望不僅不應被你們所渴望,甚至應被你們所厭惡:首先,因為將個人魅力(我們知道這天生就是淫慾的誘發者)作為取悅手段的研究,並非源於健全的良心:那麼,為什麼要激發針對你自己的那種邪惡(激情)呢?為什麼要邀請你自稱是陌生人的東西呢?其次,因為我們不應為誘惑打開道路,誘惑以其緊迫性,有時會達成神從祂子民中驅逐的(邪惡);(或者,)至少通過(呈現)一塊絆腳石,使靈魂陷入徹底的混亂。我們確實應該行事聖潔,並以如此完整的信心實質,以至於對我們自己的良心感到自信和安全,渴望那(恩賜)能存留在我們心中直到最後,但不要(對此)自負。因為自負的人感到較少的恐懼;感到較少恐懼的人採取較少的預防;採取較少預防的人冒更大的風險。恐懼是救恩的基礎;自負是恐懼的障礙。
因此,認識到我們可能會失敗,比自負我們不能失敗更有用;因為認識到這一點會引導我們恐懼,恐懼引導我們謹慎,謹慎引導我們得救。另一方面,如果我們自負,就既沒有恐懼也沒有謹慎來拯救我們。
行事安全而不謹慎的人,並不擁有安全而穩固的保障;而謹慎的人才能真正地安全。願主藉著祂的憐憫,照顧祂自己的僕人,使他們甚至可以合法地信靠祂的良善!
但為什麼我們成為鄰舍的(危險來源)呢?為什麼我們將貪慾引入我們的鄰舍呢?如果神在「擴大律法」時,不將這種貪慾與實際的淫亂行為在懲罰上區分開來,我不知道祂是否允許那個成為他人滅亡原因的人免受懲罰。因為那個人,一旦對你的美貌產生了貪慾,並在心裡已經犯下了他的貪慾所指向的(行為),他就滅亡了;而你已經成為了摧毀他的劍:因此,儘管你免於(實際的)罪行,你卻不能免於(附帶的)憎惡;正如當某人的莊園發生搶劫時,(實際的)罪行固然不會歸咎於業主,但該領地卻被烙上了恥辱,(而)業主本人也被誹謗所玷污。我們難道要為了讓鄰舍滅亡而塗脂抹粉嗎?那麼,「愛鄰如己」的(命令)在哪裡呢?「不要只關心你自己的(事),也要關心鄰舍的(事)」?聖靈的任何宣告都不應僅(限於)手頭的主題,而不應用於並執行於每一個其應用有益的場合。因此,既然我們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都牽涉在對最危險的(外在)美貌的刻意追求中,是時候讓你們知道,不僅虛構和精緻美貌的排場必須被你們拒絕;甚至自然的魅力也必須通過隱藏和疏忽來抹去,因為它們對(旁觀者的)眼睛同樣危險。
因為,雖然美貌不應受到譴責,作為一種身體的幸福,作為神聖塑造藝術的額外支出,作為靈魂的一種美好服裝;但它卻是令人恐懼的,僅僅是因為追求者的傷害和暴力:這種(傷害和暴力)甚至連信心的之父亞伯拉罕(Abraham),在面對自己妻子的魅力時也深感恐懼;而以撒(Isaac)通過虛假地聲稱利百加(Rebecca)是他的妹妹,以侮辱換取了安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