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利得(Basilides)在《釋義》(Exegetics)第二十三卷中,關於那些因殉道而受罰的人,表達了如下觀點:「我這樣說,凡因在其他事項上無意識地違規而陷入上述苦難的人,都是藉著那位帶領他們的神的仁慈,被帶到了這個美好的結局,但卻因其他理由受到指控;這樣他們就不會因為被公認為罪惡的事而受到譴責,也不會被指責為通姦者或謀殺者,而是因為他們是基督徒;這將安慰他們,使他們看起來不像是在受苦。如果一個完全沒有犯罪的人遭受苦難——這很少見——即使是他也不會因權勢的陰謀而遭受任何傷害,而是會像看起來沒有犯罪的孩子一樣受苦。」然後他接著補充說:「因此,正如一個先前沒有犯罪,或在自身中沒有犯下實際罪行的孩子,在遭受苦難時得到益處,收穫了許多困難的好處一樣;同樣地,雖然一個完全人可能在行為上沒有犯罪,但在忍受苦難時,他與孩子遭受同樣的苦難。他內心有罪的原則,但沒有抓住犯罪的機會,所以他沒有犯罪;因此,他不能被視為沒有犯罪。因為正如想要通姦的人即使沒有成功通姦也是通姦者;想要謀殺的人即使無法殺人也是謀殺者;同樣地,如果我看到我所說的無罪之人受苦,儘管他沒有做任何壞事,我也會因為他想要犯罪而稱他為壞人。因為我寧願肯定任何事,也不願稱神的護理為邪惡。」然後,他繼續明確地談到主,就像談到人一樣:「那麼,如果撇開所有這些觀察,你繼續藉著說,或許是假託某些人,『這個人犯罪了;因為這個人受苦了』來羞辱我——如果你允許,我會說,他沒有犯罪;但他就像一個受苦的孩子。如果你更堅持地要求,我會說,你所指的那個人是人,但神是公義的:『因為沒有人是純潔的,』正如有人說,『沒有污染。』」[118] 但巴西利得[119] 的假說認為,靈魂在前世犯了罪,在今生忍受懲罰——選民的靈魂藉著殉道而獲得榮耀,其他的則藉著適當的懲罰得到潔淨。
當認信和遭受懲罰與否取決於我們自己時,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?因為在否認的人的情況下,巴西利得所持的護理觀被廢除了。那麼,我將問他,在一個被捕的認信者的情況下,他是否憑藉護理而認信並受罰?因為在否認的情況下,他不會受罰。但如果為了逃避和規避懲罰這樣的人的必要性,他說那些否認的人的毀滅是出於護理,他將成為一個違背意願的殉道者。
而且,為那作見證的人在天上積攢了極其榮耀的報償,這又是怎麼回事呢?如果護理不允許罪人達到犯罪的程度,那麼這在兩種情況下都是不公正的;既在於沒有拯救那個為了公義而被拖去受罰的人,也在於拯救了那個想要作惡的人,他雖然在意志上已經作了,但[護理]卻阻止了行為,並不公正地偏袒了罪人。而且,將魔鬼神化,並膽敢稱主為罪人,這是何等的不虔誠!因為魔鬼試探我們,知道我們是什麼樣的人,但不知道我們是否會堅持,但為了將我們從信心中驅逐出去,試圖使我們屈服於他。這一切都是允許他的,部分是為了拯救我們這些從誡命、從我們自己身上找到機會的人的必要性;部分是為了使試探者失敗而感到困惑;為了堅固教會的成員,以及那些欽佩[所展現的]堅定的人的良心。
但如果殉道是作為懲罰的報應,那麼殉道所依據的信心和教義也是懲罰的合作者——除此之外,還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呢?但關於這些教條,無論靈魂是否在適當的時候轉變到另一個身體,甚至魔鬼的身體,以後再作說明。
但目前,對於已經說過的,讓我們補充以下幾點:在殉道發生之前,對先前所犯罪孽的報應的信心在哪裡?對神的愛,那受逼迫並為真理忍耐的愛在哪裡?對認信者的讚美,或對否認者的譴責在哪裡?正確的行為、情慾的治死、不恨惡任何受造物,這些又有什麼用呢?但如果,正如巴西利得自己所說,我們假設神所宣告的旨意的一部分是愛萬物,因為萬物與整體有關係,另一部分是「不貪戀任何事物」,第三部分是「不恨惡任何事物」,那麼藉著神的旨意,這些也將成為懲罰,這是不虔誠的想法。因為主並非出於父的旨意而受苦,那些受逼迫的人也不是出於神的旨意而受逼迫;因為二者必居其一:要麼出於神旨意的逼迫是一件好事,要麼那些下令並施加苦難的人是無罪的。但沒有什麼事是沒有宇宙之主的旨意而發生的。剩下的只能說,這樣的事情發生時,神沒有阻止;因為唯有這一點既拯救了神的護理,也拯救了神的良善。因此,我們絕不能認為祂主動製造了苦難(我們絕不能這樣想!);但我們必須確信,祂並沒有阻止那些製造苦難的人,而是將祂敵人的罪行轉化為善:「因此,」祂說,「我要拆毀這牆,它將被踐踏。」[120] 護理是一門管教的藝術;[121] 對於其他人,是為了每個人的罪,而對於主和祂的使徒,則是為了我們。神聖的使徒對此說: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。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;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,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,又切切囑咐你們的。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所以,那棄絕的,不是棄絕人,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。」[122] 因此,主並沒有禁止我們這種成聖。那麼,如果他們中的一個人說,回答說,殉道者是為了在這次化身之前所犯的罪而受罰,並且他將再次在今生收穫他行為的果實,因為這些是[神聖管理]的安排,我們將問他,報應是否是藉著護理發生的。因為如果它不是出於神聖的管理,贖罪的機制就消失了,他們的假說也就站不住腳了;但如果贖罪是藉著護理,那麼懲罰也是藉著護理。但護理,雖然可以說與統治者一起開始運作,但卻是由宇宙之神在物質起源時就植入其中的。既然如此,他們必須承認,要麼懲罰是不公正的,那些譴責和逼迫殉道者的人做得對,要麼連逼迫也是藉著神的旨意而作的。那麼,勞苦和恐懼並不像他們所說的那樣,像鐵鏽附著在鐵上一樣附著在事務上,而是藉著靈魂自己的意志臨到它。關於這些點,還有很多話要說,我們將留待以後考慮,按順序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