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麼,沒有人應該貶低律法,彷彿因為懲罰的緣故,它就不美麗與美好。因為那驅除身體疾病的人難道不顯得是恩人嗎?而那試圖將靈魂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人,難道不應該顯得更像朋友,因為靈魂比身體更珍貴嗎?此外,為了身體健康,我們忍受切開、燒灼與藥水;而施用它們的人被稱為救主與醫治者,即使截肢,也不是出於對病人的怨恨或惡意,而是按照藝術的原則,以免健全的部分與它們一同滅亡,且沒有人指責醫生的藝術是邪惡的;那麼,為了靈魂的緣故,我們難道不應該同樣忍受放逐、懲罰或束縛,只要我們能從不義達到公義嗎?
因為律法在關心那些順服的人時,訓練他們走向虔誠,規定該做的事,並限制每個人犯罪,甚至對較小的罪行施加懲罰。
但當它看到某人處於似乎無法治癒的狀態,走向罪惡的最後階段時,為了其餘人的關心,以免他們被他摧毀(就像從整個身體上截肢一樣),它判處這樣的人死刑,作為最有利於健康的做法。「我們受審判的時候,」使徒說,「就是被主懲治,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。」因為先知曾說過:「主雖懲治我,卻未曾將我交於死亡。」因為為了教導你祂的公義,經上說:「祂懲治你,試煉你,使你飢餓,又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,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主口裡所出的一切話;使你知道,主你的神管教你,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。」為了證明榜樣能糾正,他直接針對目的說:「聰明人見惡人受罰,自己必受嚴厲的懲戒,因為敬畏主是智慧的源頭。」但當一個人能夠將任何人從邪惡的實踐引導回美德與行善時,這是最高且最完美的善,這正是律法的功能。因此,當一個人陷入任何無法治癒的邪惡時——例如,被錯誤或貪婪所佔據——如果他被處死,這對他是有益的。因為律法是仁慈的,能夠使一些人從不義變為公義,如果他們願意聽從它,並透過將其他人從目前的邪惡中釋放出來;對於那些選擇節制與公正生活的人,它引導他們走向永生。了解律法是良好品格的特徵。再次:「惡人不明白律法;但尋求主的人,在一切善事上都有理解。」當然,管理一切的護理必須既是至高的又是良善的。因為正是這兩者的力量分配了救贖——一種作為至高者透過懲罰來糾正,另一種作為恩人透過行善來表現仁慈。你有能力不成為悖逆之子,而是從黑暗走向生命,並傾聽智慧,首先成為神的法律奴僕,然後成為忠心的僕人,敬畏主神。如果一個人升得更高,他就會被列入兒子的行列。
但當「愛遮掩了許多的罪」,藉由蒙福盼望的圓滿,那麼我們就可以歡迎他,因為他已在愛中變得富足,並被接納進入那被稱為神所愛的選民收養中,同時他唱著禱告,說:「願主作我的神。」
使徒在關於猶太人的段落中顯示了律法的仁慈行動,這樣寫道:「看哪,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著神誇口;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;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教師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」因為人們承認律法具有這種力量,儘管那些行為不符合律法的人,假裝自己生活在律法中。「得智慧的,那必死的人是有福的。」
誰曾見過理解力呢?因為從它的口中——顯然是指「智慧」的口中——「發出公義,它的舌頭帶著律法與憐憫。」[326] 因為律法與福音都是同一位「主」的能量,祂是「神的大能與智慧」;律法所產生的恐懼是仁慈的,且是為了救贖。 「不可讓施捨、信心與真理離開你,要將它們繫在你的頸項上。」[327] 正如保羅所言,先知預言責備百姓不明白律法。「毀滅與苦難在他們的道路上,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。」[328] 「他們眼中不怕神。」[329] 「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。」[330] 「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按著律法使用它。」[331] 使徒說:「想要作律法教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說的,也不明白自己所斷言的。」[332] 「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,這愛是從清潔的心、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。」[33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