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學家柏拉圖,在摩西書卷的幫助下制定法律,批評了米諾斯(Minos)與萊庫古(Lycurgus)的政體,認為它們僅以勇敢為目標;而他讚揚了那些表達某種事物,並根據一條戒律進行指導的政體更為得體。因為他說,我們應該以力量、尊嚴與智慧來進行哲學思考——在關於相同事物上保持不變的觀點,並參考天堂的尊嚴。
因此,他解釋了律法中的內容,告誡我們要仰望唯一的一位神並行公義。關於政治,他說有兩種類型——法律部門,以及嚴格意義上的政治部門。
他在同名的書中,將創造者稱為卓越的政治家(ὁ πολιτικός);而那些過著積極且公正生活,並結合沉思的人,他稱之為政治家(πολιτικοί)。他將被稱為「法律」的政治部門分為行政上的寬宏大量與私人的良好秩序,他稱之為有序;以及和諧與節制,這在統治者適應臣民、臣民服從統治者時可見;這是摩西體系孜孜以求的結果。
此外,柏拉圖在所獲幫助下斷言,法律部門建立在世代之上,而政治部門建立在友誼與同意之上;因此,在《厄庇諾米斯》(Epinomis)中,那位了解所有世代過程(透過行星的工具發生)的哲學家,將法律與哲學結合在一起;而另一位哲學家提麥奧斯(Timæus),作為天文學家與恆星運動、它們的同情與相互關聯的研究者,因此加入了「政體」(或「共和國」)。那麼,在我看來,政治家與按照法律生活的人的終極目標都是沉思。
因此,公共事務必須得到妥善管理。但進行哲學思考是最好的。因為智者將集中他所有的精力於知識,透過善行指導他的生活,蔑視相反的事物,並追隨有助於真理的追求。法律並非由法律所決定的(因為所見並非視覺),也不是每一種觀點(當然不是邪惡的觀點)。但法律是好的觀點,而善的是真實的,真實的是找到「真實存在」並達到它的人。摩西說:「那『自有永有者』(He who is)差遣了我。」與此相一致,即好的觀點,有些人稱法律為正確的理性,它命令該做的事,並禁止不該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