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已經指出了這些,讓我們引述那些反對異端詭辯者的聖經,並宣告按照道(Logos)或理性所應遵守的節制規則。
那理解哪段聖經反對哪種異端的人,將能及時運用它來駁斥那些捏造與誡命相違背教義的人。為了從頭說起,律法正如我們之前所說,在主於新約中親自發聲之前,就已經宣告了:「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,」(Ex. xx. 17)祂親自說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不可姦淫。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(Matt. v. 27-28)律法希望男人適度地對待妻子,僅為了生養子女,這一點很清楚,因為它禁止沒有妻子的人立即與「女俘虜」發生關係。如果他確實渴望,必須等她剃了頭髮,哀哭三十天。如果在那之後貪慾仍未消退,才可生養子女,因為那支配的衝動,在規定的時間後,已被證明是符合理性的渴望。因此,你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古人與懷孕的妻子行房:而是在她懷孕之後,以及孩子斷奶之後,才再次與妻子同房。你會發現摩西的父親遵守了這個目標與原則,他在亞倫出生三年後,才生下了摩西。利未支派同樣遵守這條神所傳授的自然律法,人數雖少於其他支派,卻進入了應許之地。因為當人們在合法的婚姻中結合,不僅等待子宮懷孕,還等待斷奶時,族群是不會輕易繁衍的。因此,摩西引導猶太人逐步走向節制,當他們連續「三天」禁絕性歡愉後,才命令他們聽神的話。「我們是神的殿,正如先知所說: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,在他們中間來往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,」(2 Cor. vi. 16)如果我們按照誡命建立生活,無論是我們個人,還是整個教會。「所以,主說: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不要沾不潔淨的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我要作你們的父,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」(2 Cor. vi. 17-18)祂並非如他們所說,命令我們與結婚的人分離,而是要我們從那些仍生活在淫亂中的外邦人,以及之前提到的異端中分離出來,因為他們是不潔與不虔誠的。因此,保羅也對那些與上述之人相似的人說: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,獻給基督。」(2 Cor. vii. 1, xi. 2)教會確實沒有與其他丈夫結婚,因為她有新郎:但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娶自己想要的合法妻子,我指的是在第一次婚姻中。「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,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,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。」(2 Cor. xi. 3)使徒說得非常虔誠,像一位導師。因此,令人欽佩的彼得也說:「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;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。你們在外邦人中,應當品行端正,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,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。你們雖是自由的,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,總要作神的僕人。」(1 Pet. ii. 11-12, 16)保羅在給羅馬人的書信中也寫道:「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」(Rom. vi. 2, 6)直到那句:「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。」(Rom. vi. 13)既然我已經談到這裡,我覺得不能不指出,使徒宣告了同一個神藉著律法、先知與福音說話。因為那句「不可貪戀」,寫在福音中,他在給羅馬人的書信中將其歸於律法,因為他知道那藉著律法與先知宣告的父,與那藉著祂所宣告的是同一位。他說:「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『不可貪戀』,我就不知何為貪戀。」(Rom. vii. 7)如果那些持不同意見的人,認為保羅在反對創造者,並引用接下來的話:「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,」(Rom. vii. 18)他們應該閱讀之前與之後的話。因為他先說:「但住在我裡頭的罪;」因此說「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」是合乎邏輯的。接著他補充說:「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」他說這罪「與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Rom. vii. 20, 23-24)他又說(因為他從不厭倦以任何方式幫助):他不怕總結道:「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」因為「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(Rom. viii. 2-4)此外,他進一步闡明了之前的話,喊道:「身體因罪而死;」意指它不是殿,而是靈魂的墳墓。因為當它被神聖化時,他補充說:「然而,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,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」(Rom. viii. 10-11)因此,他再次責備那些追求享樂的人,補充道:「體貼肉體的就是死;因為體貼肉體的人,與神為仇,因為不服神的律,也是不能服。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基督若在你們心裡,身體就因罪而死,心靈卻因義而活。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,去順從肉體活著。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」針對那些持不同意見者所引入的、因放縱而誇耀的貴族與自由,他補充說:「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阿爸!父!」(Rom. viii. 6-7, 9-10, 12-15)也就是說,我們接受這心,是為了認識我們所禱告的那位,祂是真正的父,是萬物唯一的父,祂像父親一樣教導與管教我們,並威脅恐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