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藉著所謂「高尚的節制」來抵擋神創造物的人,也引用了我們之前提到的對撒羅米所說的話;據我所知,這些話記載在《埃及人福音》(Evangelium secundum Ægyptios)中。他們說救主親口說過:「我來是要毀滅女人的工作;」這裡的「女人」是指貪慾,「工作」則是指生殖與死亡。那麼他們會說什麼呢?這種治理(administratio)停止了嗎?他們不會這麼說:因為世界仍維持在同樣的經綸(oeconomia)中。但主並沒有說謊;祂確實毀滅了貪慾的工作,即貪婪、爭競、虛榮、對女人的瘋狂愛戀、雞姦、暴食、奢侈與揮霍,以及諸如此類的事。
「因過犯而死」了。(Eph. ii. 5)那「女人」確實就是放縱。
受造物的出生與死亡,由於其本性,必然會持續到揀選(electio)的完全區分與復原,藉此,那些混雜在世界中、混亂的本質(substantia),將被恢復到它們各自的屬性中。因此,當道(Logos)談到終局時,撒羅米問道:「人要死到幾時呢?」聖經稱「人」有兩層含義:一是顯而易見的肉身與靈魂;二是那得救的,以及那不得救的。靈魂的死亡被稱為罪。因此,主謹慎且深思熟慮地回答:「直到女人停止生產,」也就是說,只要貪慾還在運作。「所以,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;然而死從亞當作王,直到摩西,」(Rom. v. 12, 14)使徒說:死亡是自然的神聖經綸中,繼生殖之後的必然結果:身體與靈魂的結合,必然伴隨著它們的解體。如果生殖是為了教導與認知,那麼解體就是為了復原。然而,正如女人被認為是死亡的原因,因為她生產;同樣地,她也因同樣的原因被稱為生命的引導者。因此,那首先開始違背的人,被稱為「生命」(Eve),因為繼承的緣故:她是那些被生出者與犯罪者的母親,無論是義人還是不義的人,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稱義,或相反地,使自己成為悖逆者。
因此,我並不認為使徒厭惡肉身中的生命,當他說:「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,或是活,或是死。因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。但我在肉身活著,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,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。我正在兩難之間,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。然而,我在肉身活著,為你們更是必要的。」(Phil. i. 20-24)藉此,我認為他清楚地表明,離開身體是進入對神的愛之完美;而留在肉身中,則是出於感恩的心,為了那些需要救恩的人而忍耐。那麼,那些追隨福音規則而非真理的人,難道沒有將撒羅米之後的話也一併附上嗎?當她說:「我沒有生產,做得對嗎?」意指生殖並非應當採取的行為;主回答說:「凡菜蔬都可以吃,但那有苦味的,不可吃。」藉此祂表明,節制或婚姻都在我們的權柄之內,並非出於誡命的禁止而成為必要;且進一步解釋了婚姻對創造有所助益。因此,不要有人認為按照道(Logos)進入婚姻的人犯了罪,除非他認為教養子女是苦的:相反地,對許多人來說,沒有孩子似乎是最痛苦的事。也不要讓任何人覺得生養子女是苦的,因為它會讓人陷入事務而遠離神聖之事。因為有些人無法忍受獨居生活,便尋求婚姻:既然這是一件令人愉悅的事,只要人能節制地享受,且不造成傷害:我們每個人都有權決定是否要生養子女。我明白,有些人以婚姻困難為藉口而禁慾,卻沒有適當地進入神聖的認知,反而墮落到不人道與仇恨人類的地步;愛在他們中間變得匱乏;而另一些人則被婚姻束縛,沉溺於奢侈與享樂,正如先知所說,他們「如同無知的牲畜。」(Ps. xlix. 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