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懷著永生(Eternal Life)的希望,我們蔑視今生的事物,甚至是靈魂的快樂,每個人都將他按照我們所規定的律法所娶的妻子視為自己的妻子,且僅僅是為了生兒育女的目的。因為正如
撒入地裡等待收穫,不再在上面播種一樣,對我們來說,生兒育女是我們放縱食慾的尺度。事實上,你會發現我們中間有許多男女,終身未婚,希望與神(God)有更親密的團契。[128] 但如果保持童貞和
能使人更接近神(God),而放縱肉體的思想和慾望會使人遠離祂,那麼在那些我們迴避思想的情況下,我們更拒絕行為。因為我們關注的不是言語的研究,而是
——一個人要麼保持他出生時的狀態,要麼滿足於一次婚姻;因為第二次婚姻只是虛偽的姦淫。[129] 「因為凡休妻,」祂說,「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了;」[130] 不允許一個人遣散他已經終結其童貞的妻子,也不允許再婚。因為剝奪自己
姦淫者,[131] 抵擋神(God)的手,因為起初神(God)造了一男一女,並解散了肉體與肉體之間最嚴密的結合,這是為了種族的繁衍而形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