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剛才提議審查的、用以建立復活真理的論點,性質皆相同,因為它們都從同一點出發;它們的出發點是第一批人類的創造起源。但雖然其中一些論點從它們興起的出發點本身獲得力量,另一些則隨之而來,基於人類的本性與生命,從神對我們的監管中獲得其可信度;因為人類來到世間所依據的、以及為了之而來的原因,與人類的本性緊密相連,其力量源於創造;但關於正直的論點,即將神描述為根據人類生活的好壞來審判他們,其力量則源於他們存在的終局:他們基於前者而來到世間,但他們的狀態更多地取決於神的監管。
現在,既然我已盡我所能證明了置於首位的事項,那麼用隨後的事項來證明我們的命題將是好的——我的意思是,根據公正的審判,每個人應得的獎賞或懲罰,以及人類存在的終極原因;在這些之中,我將那在自然中領先的置於首位,並首先探討關於審判的論點:僅預先說明一件事,出於對我們面前事項所屬原則的關心,以及對次序的關心——即那些承認神是這宇宙造物主的人,若希望堅持自己的原則,就有義務將所有受造物的保存與照料歸功於祂的智慧與正直;並持這種觀點,認為無論在地上或天上,沒有什麼是沒有監護或護理的,相反,對於一切,無論是不可見的還是可見的,微小的還是偉大的,造物主的關注皆已觸及;因為所有受造物都需要造物主的關注[11],且每一個都根據其本性與其被造的目的而各得其所:儘管我認為現在一一列舉,或區分各個案例,或詳細說明適合每種本性的事物,將是無用的勞力浪費。無論如何,我們現在要談論的人,作為匱乏者,需要食物;作為必死者,需要後代;作為理性者,需要審判的過程。但如果這些事物中的每一項都按本性屬於人,他需要食物以維持生命,需要後代以延續種族,需要審判以使食物與後代符合律法,那麼當然,既然食物與後代皆指兩者結合,那麼審判也必須指涉它們(我所說的兩者結合,是指由靈魂與身體組成的人),並且這樣的人要為他所有的行為負責,並為此接受獎賞或懲罰。
現在,如果公正的審判對兩者結合的行為給予報應;且如果靈魂單獨接受與身體結合所行之事的工價是不適當的(因為它本身對與身體的快樂、食物與培養相關的過錯沒有傾向),或者身體單獨接受是不適當的(因為它本身無法辨別律法與正義),而是由這兩者組成的人,因他所行的每一件事而受審判;且如果理性發現這種情況既不發生在今生(因為根據功績的獎賞在現世存在中沒有立足之地,因為許多無神論者和實行各種不義與邪惡的人活到最後,未受災難,相反,那些明顯在每一種美德上過著模範生活的人,卻生活在痛苦、侮辱、誹謗、暴行與各種苦難中),也不發生在死後(因為兩者不再共同存在,靈魂與身體分離,身體本身又分解為其組成的材料,不再保留其先前的結構或形式,更不用說對其行為的記憶):這一切的結果對每個人來說都非常清楚——即,用使徒的話說,「這必朽壞的(與可解體的)必須穿上不朽壞的」[12],以便那些死者,藉由復活而活過來,且分離並完全解體的部分再次結合,每個人都能根據正義,領受他藉由身體所行的,無論是善是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