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既然神的獨一性幾乎被所有人所承認,甚至是在他們違心地探討宇宙第一原理時,而我們也同樣斷言那位安排這宇宙的存在就是神——為什麼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說寫任何關於神的事,而針對我們卻有一條法律在執行,儘管我們能夠以符合真理的證據與理性,證明我們所理解並公正信仰的,即存在一位神?因為詩人與哲學家,無論是對其他主題還是對此主題,都採取了推測的方式,由於他們與來自神的靈感[21]有親緣關係,每個人都受其靈魂的驅使,試圖找出並理解真理;但他們並未被認為有能力完全理解它,因為他們認為學習關於神的事,不應向神學習,而應各自向自己學習;因此,他們每個人對神、物質、形式與世界都得出了自己的結論。但我們所理解與信仰的事物,有先知作為見證人,他們是在神的聖靈引導下,宣告關於神與神之事物的人。
你們也將承認,正如你們在智慧與對真神(τὸ ὄντως θεῖον,to ontos theion)的敬虔上超越眾人,若我們停止信仰那如樂器般撥動先知之口、來自神的聖靈,轉而聽從純粹的人類觀點,那將是極其不合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