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以人與神的身份,侍奉所有的良善與幫助:身為神,赦免我們的罪;身為人,訓練我們不要犯罪。
創造了其他的受造物,但祂親手塑造了人,並將祂獨有的東西吹入他裡面。那麼,由祂塑造並按祂樣式所造的,要麼是神自己為了其自身的可取性而創造的,要麼是為了其他事物而創造的。如果人是為了自身而可取的對象,那麼良善者就愛那良善的,而愛的魅力甚至存在於人裡面,這正是所謂神的靈感(或氣息);但如果人是為了其他事物而成為可取的對象,神創造他就沒有別的理由,除非他存在,否則神就不可能成為良善的創造者,人也不可能達到對神的知識。因為如果不是藉著創造人,神就不會成就人被創造所為之的目的;而神在意志中擁有什麼隱藏的力量,祂藉著在創造行為中向外展現祂的大能而完全實現了,從人那裡領受了祂所造的人;祂看見了祂所擁有的,祂所願望的就成就了;沒有什麼是神不能做的。因此,神所造的人,為他自己而言是可取的,而那些
而可取的東西,與那些因他而可取的對象是相關的;這也是可接受且受喜愛的。
但什麼是可愛的,卻不被祂所愛呢?人已被證明是可愛的;因此人被神所愛。
從父的懷裡被差遣而來,這信心之道,那超乎尋常的信心,祂怎能不被愛呢?主親自明確地承認並說:「因為父自己愛你們,因為你們愛了我;」[11] 又說:「並且愛他們,如同愛我一樣?」[12] 那麼,主人所渴望和宣告的,祂在行為和言語上是如何處置的,祂如何命令該做的事,並禁止相反的事,已經顯示出來了。
顯然,另一種話語,即教導性的話語,是強大且屬靈的,觀察精確,專注於奧秘的沉思。但這暫且擱置。
現在,我們有義務回報祂的愛,祂慈愛地引導我們走向那至善的生命;並按照祂旨意的訓誡生活,不僅僅是履行所命令的,或防範所禁止的,而是遠離某些榜樣,並盡我們所能模仿其他榜樣,從而按照祂的樣式執行主人的工作,並因此實現聖經關於我們被造在祂影像和樣式中的說法。因為,在生命中如同在深沉的黑暗中徘徊,我們需要一位不會絆倒或迷失的嚮導;而我們的嚮導是
掉進坑裡。」[13] 但道是目光敏銳的,洞察心靈的深處。因此,正如那不照亮人的就不是光,不移動的就不是運動,不愛人的就不是愛,所以那不使人獲益、不引導人走向救恩的,也就不是良善。那麼,讓我們藉著主的作為,以實現誡命為目標;因為道本身也公開地成為肉身,[14] 展示了同樣的美德,既是實踐性的,也是沉思性的。因此,讓我們將道視為律法,將祂的命令和勸告視為通往不朽的短而直的道路;因為祂的訓誡充滿了勸說,而非恐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