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每一種與事物真理相符的觀點和教義旁邊,總會滋生出某種謬誤;這並非因為謬誤自然地源於某種基本原則,或源於該事物本身特有的某種原因,而是因為那些看重虛假種子的人,為了讓它有腐蝕真理的傾向,而刻意編造了它。這一點首先可以從那些在過去沉迷於此類探究的人身上看出來,他們與前輩及同代人之間缺乏共識;其次,更不用說,從目前正在進行的討論中所表現出的混亂中,也能明顯看出這一點。因為這些人沒有讓任何真理免受他們誹謗性的攻擊——無論是神(God)的本體、祂的知識、祂的作為,還是那些從這些真理中按嚴格順序推導出來、為我們描繪虔誠教義的聖經(Scripture)。相反,他們中的一些人徹底地、一勞永逸地對這些事物的真理感到絕望而放棄;一些人為了迎合自己的觀點而扭曲真理;還有一些人則刻意懷疑那些顯而易見的事實。因此,我認為那些致力於此類主題的人應該採取兩條論證路線:一條是為真理辯護,另一條是關於真理本身的探討。為真理辯護的論證,是針對不信者和懷疑者;關於真理本身的探討,則是針對那些坦誠且樂於接受真理的人。
因此,那些希望研究這些問題的人,必須考慮到每一種情況下案件的必要性,並據此規範他們的討論;要將處理這些主題的順序調整為適合場合的方式,而不是為了顯得始終保持同一種方法,而忽視了適宜性以及每個主題應有的位置。因為,就證明和自然順序而言,關於真理本身的論述總是優先於為真理辯護的論述;但為了更大的實用性,必須顛倒順序,將為真理辯護的論點置於關於真理本身的論點之前。因為農夫若不先剷除荒木,以及任何對良種有害的東西,就無法正確地將種子撒入地裡;醫生若不先移除體內的疾病,或阻止即將到來的病症,也無法將任何有益的藥物引入需要他照料的身體。同樣,任何希望教導真理的人,只要聽者心中潛藏著錯誤的觀點,並阻礙其論證的進入,就無法通過談論真理來說服任何人。因此,出於對更大實用性的考慮,我本人有時會將為真理辯護的論點置於關於真理本身的論點之前;而在當前的情況下,考慮到案件的需求,我認為採用同樣的方法來處理復活問題並非沒有益處。因為關於這個主題,我們也發現有些人完全不信,有些人則心存懷疑,甚至在那些已經接受了基本原則的人中,也有人像那些懷疑者一樣不知所措;最令人費解的是,他們處於這種心態,卻在事物本身中找不到任何不信的根據,也無法為他們的不信或困惑找出任何合理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