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不應草率地將聖經未定罪的古人行為歸咎為罪,而應在其中尋求未來之事的預表:以羅得(Lot)所犯的亂倫為例。
• 在講述關於古人的這類事情時,(前述的)長老(presbyter)習慣教導我們,並說:「關於聖經本身責備族長和先知們的那些惡行,我們不應抨擊他們,也不應變得像含(Ham)一樣,他嘲笑父親的羞恥,因而受到咒詛;我們反而應為他們感謝神,因為他們的罪藉著我們主的降臨已經得到了赦免;因為他說他們(為我們)感謝,並以我們的救贖為榮。至於那些聖經未加譴責,僅僅被記錄下來(作為已發生的事)的行為,我們不應成為(那些行為者)的控告者,因為我們並不比神更精確,也不可能超越我們的主;但我們應在其中尋求預表。因為聖經中記錄的每一件未被定罪的事情,都不是沒有意義的。」羅得的例子就是一個例子,他將女兒們從所多瑪(Sodom)領出來,隨後她們從自己的父親那裡懷孕;他將妻子留在了(那片土地的)邊界內,(她)至今仍是一根鹽柱。因為羅得並非出於自己的意志,也不是在肉體情慾的驅使下,也沒有任何這方面的知識或想法,(事實上)他成就了一個(未來事件的)預表。正如聖經所說:「那夜,大女兒進去與她父親同睡;羅得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他都不知道。」(Gen. xix. 33)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小女兒身上:「她與他同睡,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他都不知道。」(Gen. xix. 35)因此,既然羅得不知道(他做了什麼),也沒有(在他的行為中)淪為情慾的奴隸,那麼(神所設計的)安排就得以實現,藉此,那兩個女兒(即兩個教會)——她們生下了由同一個父親所生的孩子——在肉體情慾(的影響)之外被指明了。因為(正如她們所想的),沒有其他人能給予她們賦予生命的種子,以及她們生兒育女的方法,正如經上所寫:「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『地上沒有人可以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。來,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,與他同寢,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。』」(Gen. xix. 31-32) • 因此,在她的單純和無辜之後,這些(羅得的)女兒們這樣說,想像著全人類都已經滅亡,就像所多瑪人一樣,神的憤怒已經降臨在全地上。因此,她們也是可以被原諒的,因為她們認為只有她們和她們的父親被留下來以保存人類;正因如此,她們才欺騙了她們的父親。此外,藉著她們所用的話語,這一事實被指明了——除了我們的父之外,沒有其他人能賦予長老教會和年輕教會生兒育女的(能力)。現在,人類的父親是神的道(Word of God),正如摩西在說:「祂豈不是你的父,(藉著生殖)得著你,塑造你,創造你嗎?」(Deut. xxxii. 6)時所指出的。那麼,祂是在什麼時候將賦予生命的種子——即赦罪的聖靈(Holy Spirit),藉著祂我們得以活過來——傾倒在人類身上的呢?難道不是在祂與人同吃,在地上喝葡萄酒的時候嗎?因為經上說:「人子來了,也吃也喝。」(Matt. xi. 19)當祂躺下時,祂睡著了,並得到了休息。正如祂自己在大衛(David)的詩中所說:「我躺下睡覺,我醒著,耶和華都保佑我。」(Ps. iii. 5)因為祂在我們中間居住和生活時曾這樣行,祂又說:「我的睡覺,覺得香甜。」(Jer. xxxi. 26)現在,這整件事都藉著羅得被指明了,即萬有之父的種子——即神的靈(Spirit of God),萬物藉著祂被造——與肉體——即祂自己的工——混合並聯合了;藉著這種混合和聯合,兩個會堂——即兩個教會——從她們自己的父親那裡為永生神生下了活著的兒子。 • 當這些事情發生時,他的妻子留在了所多瑪(Sodom)的(領土內),不再是會朽壞的肉體,而是一根永遠長存的鹽柱;藉著那些屬於人類的自然過程,表明了那作為地上的鹽的教會,也被留在了地上的邊界內,並受制於人類的苦難;雖然完整的肢體經常從她身上被取走,但鹽柱依然長存,從而預表了那使人剛強、並將孩子送往他們父那裡的信心根基。
我們身體的保存藉著基督(Christ)的復活(Resurrection)和升天得到證實:聖徒的靈魂在中間時期處於等待狀態,等待他們獲得完美和圓滿榮耀的時刻。
• 再者,既然一些被視為正統的人超越了為義人提升所預定的計畫,並且不知道他們是如何預先為不朽壞而受訓練的,他們因此持有異端觀點。因為異端分子蔑視神(God)的手工,不承認他們肉身的救贖,同時他們也輕視神(God)的應許,並在他們形成的觀點中完全超越了神(God),斷言他們死後立即會越過諸天和造物主(Demiurge),去到母親(Achamoth)那裡,或是去到他們所虛構的那個父(Father)那裡。因此,那些拒絕影響整個人(universam reprobant resurrectionem,拒絕整體的復活)的復活(Resurrection),並盡其所能將其從[基督教體系]中移除的人,如果他們再次對復活(Resurrection)的計畫一無所知,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?因為他們不願明白,如果事情如他們所說,那麼他們自稱所信的主(Lord)自己,並沒有在第三日復活(Resurrection);而是在祂在十字架上斷氣後,無疑地離開了高處,將祂的身體留在了地上。但事實是,祂在死人所在的地方停留了三天,正如先知(prophet)關於祂所說的:「主(Lord)記念祂死去的聖徒,他們先前睡在墳墓之地;祂降到他們那裡,去拯救他們。」[51] 主(Lord)自己也說:「約拿(Jonas)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,人子(Son of God)也要這樣在心裡三日三夜。」[b 212] 然後使徒(apostle)也說:「既升上高天,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?」[b 213] 大衛(David)在預言祂時也說:「你救了我的靈魂免入陰間;」[b 214] 在祂第三日復活(Resurrection)時,祂對第一個看見並敬拜祂的馬利亞(Mary)說:「不要摸我,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(Father);但你要往我弟兄那裡去,告訴他們說,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(Father),也是你們的父(Father)。」[b 215] • 如果主(Lord)遵守了死人的律法,以便成為從死裡首先復活(Resurrection)的,並在「地的下部」停留直到第三日;[b 216] 然後在肉身中復活(Resurrection),以至於祂甚至向祂的門徒展示了釘痕,[b 217] 祂就這樣升到了父(Father)那裡——[如果我說這一切都發生了],那麼那些聲稱「下部」是指我們這個世界,而他們的內在人將身體留在這裡,升入超天界的人,怎能不感到困惑呢?因為正如主(Lord)「行在死蔭的幽谷中,」[b 218] 那裡是死人靈魂所在之處,但後來在身體中復活(Resurrection),並在復活(Resurrection)後被接[升天],顯然祂門徒的靈魂,也是為了他們的緣故……
主所經歷的這些事,將會去往神為他們所預定的隱密之處,並在那裡存留直到復活,等待那事件的發生;隨後他們將領受自己的身體,並以完整的狀態,即身體的狀態復活,正如主復活那樣,他們將以此方式來到神的面前。「因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,凡學成了的,不過和先生一樣。」(參見路六. 40)因此,正如我們的夫子並非立刻離去,飛往〔天堂〕,而是等待父所規定的復活時刻——這時刻也曾藉著約拿顯明出來——並在三天後復活,隨後被接升天;我們也當等待神所規定的、先知所預言的復活時刻,如此復活,並被接升天,凡主算為配得這〔特權〕的人皆是如此。
在聖徒曾受過許多苦難的肉身中,他們將領受勞苦的果實;特別是因為萬物都在等待這一點,而神也應許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。
• 因此,既然某些〔正統人士〕的觀點源自異端的論述,他們既不明白神的護理(Providence),也不明白義人復活的奧秘,更不明白那作為不朽壞之開端的〔屬地〕國度;藉著這國度,那些配得的人習慣於漸漸地分享神的本質(capere Deum,領受神);關於這些事,必須告訴他們:義人理當首先領受神應許給列祖的基業,並在其中作王,當他們復活以在這更新的受造界中得見神時,審判才隨之而來。因為在他們勞苦或受苦的同一個受造界中,在各樣苦難中受試煉,他們理當領受苦難的報酬,這是公義的;在他們因愛神而被殺的受造界中,他們理當在那裡再次活過來;在他們忍受奴役的受造界中,他們理當在那裡作王。因為神在萬事上是富足的,萬有都是祂的。因此,受造界本身既已恢復到原始的狀態,就當毫無限制地處於義人的統治之下;使徒在《羅馬書》中已將此闡明,他如此說道:「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。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,不是自己願意,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;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」(參見羅八. 19-21) • 因此,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依然堅定。因為祂曾這樣說:「從你所在的地方,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。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,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直到永遠。」(參見創十三. 14-15)祂又說:「你起來,縱橫走遍這地,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。」(參見創十三. 17)然而,他並沒有在其中得到基業,連立足之地都沒有,卻始終是其中的寄居者和客旅。(參見徒七. 5)當他的妻子撒拉去世時,赫人願意給他一塊地埋葬她,他卻拒絕了這份贈禮,而是從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那裡買下了墳地(為此付了四百舍客勒銀子)。(參見創二十三. 1-16)他就這樣耐心地等待神的應許,不願顯得是從人那裡領受了神應許要給他的東西,當時神又對他說:「我已賜給你的後裔這地,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。」(參見創十五. 18)如果神應許他承受這地,而他在寄居期間卻未曾領受,那麼,他必將與他的後裔,即那些敬畏神並信靠祂的人,在義人復活時領受這地。因為他的後裔就是教會,藉著主領受了對神的兒女名分,正如施洗約翰所說:「因為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」(參見太三. 9)使徒在《加拉太書》中也同樣說:「弟兄們,你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」(參見加四. 28)在同一卷書中,他清楚地宣告,那些信靠基督的人領受了基督,即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如此說道:「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神並不是說『眾子孫』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『你那一個子孫』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」(參見加三. 16)他再次堅固前言說:「正如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心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心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可見那以信心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」(參見加三. 6-9)因此,那以信心為本的人,必與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,這些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神應許將地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;然而,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,即那些因信心稱義的人,現在並未領受其中的基業;但他們將在義人復活時領受。因為神是真實且信實的;正因如此,祂說:「溫柔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」(參見太五. 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