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因觸怒神而犯的罪,是藉著祂的護理(Providence)被記錄下來的,為要使我們從中得到教訓,而不至於自高自大。因此,我們不可推斷存在著另一位神,而非基督所傳講的那位;我們反而應當懼怕,唯恐那曾懲罰古人的同一位神,會將更重的刑罰降在我們身上。
• 正如我從某位長老那裡聽來的,他曾聽聞那些見過使徒的人,以及那些作過使徒門徒的人所言,聖經中所宣告的懲罰,對於那些在沒有聖靈引導下行事的古人來說是足夠的。因為神不偏待人,祂對令祂不悅的行為施加了適當的懲罰。正如大衛(David)的例子,當他因公義的緣故遭受掃羅(Saul)的逼迫,從掃羅王面前逃跑,且不為自己向仇敵報復時,他既歌頌基督的降臨,又以智慧教導萬民,凡事皆在聖靈引導下行事,並蒙神喜悅。但當他的私慾促使他奪取烏利亞(Uriah)的妻子拔示巴(Bathsheba)時,聖經論到他說:「大衛所行的這事(sermo,話語/事),在主眼中看為惡。」[b 292] 先知拿單(Nathan)被差遣到他那裡,指出他的罪行,使他能審判並定罪自己,從而從基督那裡獲得憐憫與赦免:「(拿單)對他說: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,一個是富戶,一個是窮人。富戶有極多的牛群羊群;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,別無所有;羊羔在他家裡與他的兒女一同長大,吃他所吃的,喝他所喝的,睡在他懷中,如同他的女兒一樣。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;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來預備給客人吃,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,預備給客人吃。大衛就甚惱怒那人,對拿單說:我指著永生的主起誓,行這事的人該死(filius mortis est,當死之子);他必償還羊羔四倍,因為他行這事,沒有憐恤窮人。拿單對大衛說:你就是那人。」[b 293] 隨後他繼續敘述其餘部分,責備他,細數神對他的恩惠,並(向他指出)他的行為是何等令主不悅。因為(他宣告)這類行為並不蒙神喜悅,且有大忿怒懸在他家之上。 然而,大衛聽後深受責備,驚呼:「我得罪主了」;他唱了一首懺悔詩,等候主的降臨,主洗淨並潔淨了那被罪(的鎖鏈)緊緊捆綁的人。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所羅門(Solomon)身上,當他繼續正直地審判,宣揚神的智慧,建造聖殿作為真理的預表,彰顯神的榮耀,宣告即將臨到萬民的和平,預表基督的國度,並講論了三千句關於主降臨的箴言,作了五千首詩歌讚美神,闡釋神在創造中的智慧,(論述)每一種樹木、草本、飛鳥、走獸和魚類的本性;他說:「神,就是天都不能容納的,豈真能住在地上嗎?」[b 294] 他蒙神喜悅,受眾人欽佩;地上的君王都尋求見他(quærebant faciem ejus,尋求他的面),為要聽神賜給他的智慧。[b 295] 南方的女王也從地極來到他那裡,為要探究他心中的智慧:[b 296] 主也曾提到她,說她在審判時將與那些聽了祂的話卻不信祂的人一同起來,並定他們的罪,因為她順服了神僕人所宣揚的智慧,而這些人卻藐視那直接出自神的兒子的智慧。因為所羅門是僕人,但基督確實是神的兒子,是所羅門的主。因此,當他無可指責地事奉神,並服事祂的救贖安排時,他便得了榮耀:但當他娶了萬國的女子為妻,並容許她們在以色列設立偶像時,聖經論到他如此說:「所羅門王喜愛多國女子;他為自己娶了外邦女子;所羅門年老的時候,他的心不誠實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,誠誠實實地順服主他的神。外邦女子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。所羅門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,順順服服地跟從主。主向所羅門發怒,因為他的心不像他父親大衛的心,不誠實地順服主。」[b 297] 正如那位長老所言,聖經已充分地責備了他,好叫凡有血氣的,在主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• 正因如此,主才降到地底深處,也在那裡傳講祂的降臨,並(宣告)那些信祂的人所領受的罪得赦免。[b 298] 所有對祂懷有盼望的人,即那些宣告祂降臨並順服祂救贖安排的人,包括義人、先知和列祖,都信了祂。祂赦免他們的罪,正如赦免我們一樣;如果我們不想藐視神的恩典,就不應將這些罪歸咎於他們。因為正如這些人沒有將我們(外邦人)在基督顯現之前所犯的過犯歸咎於我們一樣,我們也不應責備那些在基督降臨前犯罪的人。因為「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」,[88] 他們不是靠自己稱義,而是藉著主的降臨——那些熱切地將目光投向祂光芒的人。他們的行為被記錄下來是為了教導我們,使我們首先知道,我們與他們的神是同一位,且罪惡即使由著名的人所犯,也不蒙祂喜悅;其次,使我們遠離邪惡。因為如果這些在我們之前領受恩賜、且神的兒子尚未為之受苦的古人,在犯罪並隨從肉體私慾時,尚且落得如此羞恥的地步,那麼那些藐視主的降臨、淪為自己私慾奴隸的當代人,又將遭受什麼呢?誠然,主的死成為了前者得醫治與罪得赦免(的途徑),但基督不會再為現在犯罪的人死,因為死不再作祂的主;但子將在父的榮耀中降臨,向祂的管家和分發者索要祂所託付的錢財,連同利息;祂給誰多,就向誰多要。因此,正如那位長老所言,我們不應自高自大,也不應對古人嚴苛,而應當自己懼怕,唯恐在(我們已經來到)對基督的認識之後,若行了令神不悅的事,就再也得不到罪的赦免,而被關在祂的國度之外。[89] 因此保羅說:「因為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,(你要謹慎,)恐怕祂也不愛惜你,你這野橄欖,被接在橄欖樹的肥汁上,並作了肥汁的分享者。」[b 299] • 你也會注意到,普通百姓的過犯同樣被描述出來,並非為了那些當時犯罪的人,而是作為對我們的教導,使我們明白,這些人所犯罪的、以及如今某些自稱信祂的人所犯罪的,是同一位神。正如(那位長老所言,)保羅在給哥林多人(Corinthians)的書信中極其清楚地宣告了這一點,他說:「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,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,都從海中經過,都在雲裡、海裡受洗歸了摩西,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,都喝了一樣的靈水:所喝的是隨著他們的靈磐石;那磐石就是基督。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,所以在曠野倒斃。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(in figuram nostri,作為我們的預表),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,像他們那樣貪戀的;也不要拜偶像,像他們有人拜的,如經上所記:[b 300] 百姓坐下吃喝,起來玩耍。我們也不要行淫,像他們有人行的,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。也不要試探基督,像他們有人試探的,就被蛇所滅。你們也不要發怨言,像他們有人發怨言的,就被滅命的所滅。他們遭遇這些事,都要作為鑒戒,並且寫在經上,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(sæculorum,世代)的人。所以,自己以為站得穩的,須要謹慎,免得跌倒。」[b 301] • 因此,既然使徒毫無疑問且無可辯駁地表明,是同一位神既審判了先前的事,又察驗現在的事,並指出了這些事被記錄下來的原因;那麼,所有那些因為古人的過犯和多數人的悖逆,就聲稱古人的神是另一位、是世界的創造者且處於墮落狀態,而基督所宣告的父是另一位,且此存在是每個人心中所構想的那位的人,都被證明是無知且狂妄的,甚至缺乏常識。他們不明白,正如在前者中,神在許多情況下對犯罪的人顯出不悅,在後者中也是如此,「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」[b 302] 正如當時的不義者、拜偶像者和行淫者滅亡了一樣,現在也是如此:因為主宣告這樣的人將被送入永火;[b 303] 使徒也說: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:無論是行淫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」[b 304] 他說這些話並非對教外人,而是對我們說的,免得我們因行這些事而被逐出神的國,他接著說:「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、成聖了。」正如當時那些生活放蕩並引誘他人的人被定罪並被逐出一樣,現在也是如此,那犯罪的眼被剜出,腳和手也被砍下,免得全身同樣滅亡。[b 305] 我們有這樣的教訓:「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的、貪婪的、拜偶像的、辱罵的、醉酒的、勒索的,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,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。」[b 306] 使徒又說:「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;因這些事,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。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。」[b 307] 正如當時對罪人的定罪擴及到那些認同他們並與他們交往的人一樣,現在也是如此,「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。」[b 308] 正如當時神的忿怒降在不義者身上,使徒在此也同樣說:「原來,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。」[b 309] 正如在那個時代,神對那些對以色列施加不義懲罰的埃及人施行報應一樣,現在也是如此,主真實地宣告:「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,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?我告訴你們,祂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。」[b 310] 使徒在給帖撒羅尼迦人(Thessalonians)的書信中也同樣說:「神既是公義的,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,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。那時,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人。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沉淪,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。這正是主降臨,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,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。」[b 311]
基督(Christ)未來的審判。與神(God)的團契與分離。不信者的永恆懲罰。
• 如果父(Father)不施行審判(Judgment),[那麼結論就是]審判(Judgment)不屬於祂,或者祂默許了所發生的一切行為;如果祂不審判(Judgment),所有人就都是平等的,處於相同的境況。因此,基督(Christ)的降臨將毫無意義,甚至是荒謬的,因為[在這種情況下]祂不行使審判(Judgment)的權柄。因為「祂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,女兒與母親生疏,媳婦與婆婆生疏;」[b 191] 當兩個人在一個床上,要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;[b 192] 兩個女人推磨,要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;[b 192] [同樣]在末世,祂吩咐收割的人先將稗子收集起來,捆成捆,用不滅的火焚燒,但將麥子收進倉裡;[b 193] 並召綿羊進入為他們預備的國度,卻將山羊送入祂父(Father)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中。[b 194] 這是為什麼呢?道(Word)的來到是為了許多人的敗亡和復活(Resurrection)嗎?對於那些不信祂的人,當然是為了敗亡,祂在審判(Judgment)之日對他們所宣告的刑罰,比所多瑪(Sodom)和蛾摩拉(Gomorrah)更重;[b 195] 但對於信徒,以及那些遵行祂在天之父(Father)旨意的人,則是為了復活(Resurrection)。如果子(Son of God)的降臨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,但目的是為了審判(Judgment),並將信者與不信者分開,既然信徒是按照自己的選擇遵行祂的旨意,而悖逆者也是按照自己的選擇不順從祂的教義;顯然,祂的父(Father)使所有人都處於相同的境況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和自由意志(Free Will);祂顧念萬事,並對萬事施行護理(Providence),「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」[b 196] • 凡在對神(God)的愛中持守的人,祂就賜予他們與祂的團契。但與神(God)的團契就是生命與光,並享受祂所儲存的一切福分。但對於那些按照自己的選擇離開神(God)的人,祂就施加他們自願選擇的與祂的分離。但與神(God)分離就是死亡,與光分離就是黑暗;與神(God)分離意味著失去祂所儲存的一切福分。因此,那些藉著背道而拋棄上述事物的人,實際上是一無所有,他們經歷了各種懲罰。然而,神(God)並非直接親自懲罰他們,而是因為他們缺乏一切美善,懲罰便臨到他們。現在,美善的事物在神(God)那裡是永恆且無窮盡的,因此失去這些也是永恆且無窮盡的。 這件事就像光流的情況一樣:那些使自己瞎眼,或被他人弄瞎的人,永遠被剝奪了享受光的權利。然而,並非光對他們施加了失明的懲罰,而是失明本身給他們帶來了災難:因此主(Lord)宣告:「信我的人不被定罪,」[b 197] 也就是說,不與神(God)分離,因為他藉著信心(Faith)與神(God)聯合。另一方面,祂說:「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(God)獨生子(Son of God)的名;」也就是說,他自願與神(God)分離。「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在神(God)裡面行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