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個Æon並非由基督在三十歲受洗這一事實所象徵:祂並非在受洗後的第十二個月受難,而是在去世時已超過五十歲。
• 我已經證明數字三十在各方面都讓他們失敗;在他們的體系中,有時在Pleroma內發現的Æon太少,有時又太多[以至於無法與該數字對應]。因此,既沒有三十個Æon,救主也不是在三十歲時來受洗,原因在於祂要展示他們體系中三十個沉默的Æon,否則他們必須首先將救主本人從所有Pleroma中分離並逐出。此外,他們斷言祂在第十二個月受難,因此祂在受洗後繼續傳道了一年;他們試圖從先知那裡證實這一點(因為經上記著:「報告耶和華的恩年,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」[Isa. lxi. 2]),他們確實是瞎眼的,因為他們聲稱自己發現了Bythus的奧秘,卻不理解以賽亞所說的耶和華的恩年,也不理解報仇的日子。因為先知既不是在談論一個包含十二小時的時間,也不是在談論一個長度為十二個月的年份。因為即使是他們自己也承認,先知經常以比喻與寓言表達自己,且[不應]根據[文字的字面聲音]來理解。 • 那麼,那被稱為報仇的日子,是主將按各人的行為報應每個人的日子——即審判。再者,耶和華的恩年,是現今這個時代,在此期間,那些相信祂的人被祂呼召,並成為神所悅納的——即從祂降臨開始直到[萬物]終結的整個時期,在此期間,祂為自己獲得了那些得救的人作為果實[慈悲計畫的]。因為,根據先知的措辭,報仇的日子跟隨在[恩]年之後;如果主只傳道了一年,且先知是指這一年,那麼先知將被證明是虛假的。因為報仇的日子在哪裡呢?因為這一年已經過去,而報仇的日子尚未到來;但祂仍然「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」(Mt. v. 45)義人遭受逼迫、受苦、被殺,而罪人卻擁有豐盛,且「彈琴鼓瑟,卻不顧耶和華的作為。」(Isa. v. 12)但根據[先知所使用的]語言,它們應該是結合在一起的,且報仇的日子應跟隨在[恩]年之後。因為經文是:「報告耶和華的恩年,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。」因此,現今這個時代,即人們被主呼召並得救的時期,被正確地理解為「耶和華的恩年」;隨後便是「報仇的日子」,即審判。而所指的時間不僅被稱為「一年」,也被先知與保羅稱為「一日」,使徒在回憶[聖經]時,在致羅馬人的書信中說道: 「正如經上所記:『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;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』」(Ps. xliv. 22)然而,此處「終日」一詞,是指我們遭受逼迫、如羊被殺的整個時期。正如這「日」並非指由十二小時構成的一天,而是指信徒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並被殺的整個時間;同樣地,此處所提到的「年」也不指由十二個月構成的一年,而是指人們聽聞並相信福音宣講的整個信心時期,凡與神聯合的人,便在其中蒙神悅納。
• 然而,令人大感驚奇的是,這些人一方面聲稱自己發現了神的奧秘,另一方面卻未曾查考福音書,以確定主在受洗之後,曾有多少次按照猶太人從各地匯聚、每年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慣例,上耶路撒冷去慶祝逾越節。 首先,在祂於加利利的迦拿將水變酒之後,祂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。正如主的門徒約翰所記載的,當時經上記著:「當他們看見祂所行的神蹟,就有許多人信了祂。」(John ii. 23)隨後,祂離開(猶太地),來到撒馬利亞;在那次機會中,祂與撒馬利亞婦人交談,並在遠處以一句話醫治了百夫長的兒子,說:「回去吧,你的兒子活了。」(John iv. 50)此後,祂第二次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;在那次機會中,祂醫治了那躺在池邊三十八年的癱子,吩咐他起來,拿著褥子走。
此後,祂又退到提比哩亞海的另一邊。在那裡,祂看見一大群人跟隨祂,便用五個餅餵飽了那群人,剩下的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。
接著,當祂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,法利賽人開始謀害祂時,祂退到一座名叫以法蓮的城;從那裡,正如經上記著:「逾越節前六日,祂來到伯大尼。」(John xii. 1)祂從伯大尼上耶路撒冷,在那裡吃了逾越節的筵席,並在次日受難。任何人都不可能否認,這三次逾越節並非包含在一年之內。
此外,逾越節所慶祝的特定月份,以及主受難的月份,並非第十二個月,而是第一個月。那些自誇通曉萬事的人,若連這一點都不知道,就當向摩西學習。
因此,他們對「年」和「第十二個月」的解釋已被證明是錯誤的。他們必須要麼放棄自己的解釋,要麼放棄福音;否則,這道無法反駁的問題將迫使他們面對:主怎麼可能只傳道了一年?
• 祂三十歲時來受洗,那時已具備了教師的完全年齡,祂來到耶路撒冷,以便能被眾人適當地承認為教師。因為祂並非如那些人所宣稱的——僅在表面上是人,而實質上卻是另一回事;祂顯現為何,祂實質上就是何。因此,身為教師,祂也具備了教師的年齡,祂沒有藐視或規避任何人性條件,也沒有廢除祂為人類所設立的律法,而是藉著祂自身所經歷的相應時期,聖化了每一個年齡階段。因為祂來,是為了藉著祂自己拯救所有人——我說的是,所有藉著祂重生歸於神的人——包括嬰兒、孩童、少年、青年和老年人。因此,祂經歷了每一個年齡階段,為嬰兒成為嬰兒,從而聖化嬰兒;為孩童成為孩童,從而聖化那些處於此年齡的人,同時成為他們敬虔、公義與順服的榜樣;為青年成為青年,成為青年的榜樣,從而為神聖化他們。同樣地,祂也為老年人成為老年人,好使祂能成為所有人的完全教師,不僅在真理的闡釋上,也在年齡上,同時聖化了老年人,並成為他們的榜樣。最後,祂走向死亡本身,好使祂能成為「從死裡首先復生的,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」(Col. i. 18),成為生命的元首,在萬有之先,並在萬有之前。 • 然而,為了確立他們關於「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」(Luke iv. 19)的錯誤觀點,他們堅持認為祂只傳道了一年,並在第十二個月受難。他們這樣說,是忘記了對自己不利的事實,摧毀了祂全部的工作,並剝奪了祂那比任何其他時期都更必要、更尊榮的年齡;我指的是那更成熟的年齡,在那期間,祂作為教師超越了所有人。因為如果祂不教導,怎能有門徒?如果祂未達到教師的年齡,又怎能教導?因為當祂來受洗時,祂尚未滿三十歲,而是剛開始約三十歲(路加提到祂的年歲時是這樣表達的:「耶穌開頭傳道,年紀約有三十歲」),而按照這些人的說法,祂從受洗算起只傳道了一年。在滿三十歲時祂就受難了,事實上祂仍是一個年輕人,絕未達到成熟的年齡。然而,每個人都會承認,早年生活的第一階段包含三十年,並延續到四十歲;但從四十歲到五十歲,人開始走向老年,而我們的主在履行教師職分時,正處於這個年齡,正如福音書和所有長老所見證的那樣;那些在亞細亞與主的門徒約翰相處的人,證實約翰曾將此信息傳達給他們。他一直留在他們中間,直到圖拉真(Trajan)時代。此外,他們中有些人不僅見過約翰,也見過其他使徒,並從他們那裡聽到了同樣的敘述,並為此見證的有效性作證。那麼,我們該相信誰呢?是這些人,還是從未見過使徒,甚至在夢中也未曾觸及使徒絲毫蹤跡的托勒密(Ptolemaeus)? • 除此之外,當時與主耶穌基督爭辯的那些猶太人,也最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。當主對他們說:「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,既看見了就快樂。」他們回答祂說:「你還沒有五十歲,豈見過亞伯拉罕呢?」(John viii. 56-57)這種話語,適當地適用於一個已經超過四十歲,尚未達到五十歲,但離後者時期不遠的人。但對於一個只有三十歲的人,毫無疑問會被說成:「你還沒有四十歲。」因為那些想要證明祂說謊的人,絕不會將祂的年齡遠遠推向祂所顯出的年齡之外;他們提到的是一個接近祂真實年齡的時期,無論他們是從公共登記冊中確實查明了這一點,還是僅僅從觀察中推測祂已超過四十歲,且肯定不是只有三十歲。因為認為他們在想要證明祂比亞伯拉罕時代更年輕時,竟會犯下二十年的錯誤,是完全不合理的。因為他們所看見的,就是他們所表達的;他們所注視的並非幻影,而是血肉之軀的真實存在。因此,祂離五十歲已不遠了;與此事實相符,他們對祂說:「你還沒有五十歲,豈見過亞伯拉罕呢?」因此,祂並非只傳道了一年,也沒有在一年中的第十二個月受難。因為三十歲到五十歲之間的時期,絕不能被視為一年,除非在他們的永恆者(Aeons)中,那些與深淵(Bythus)一同坐在普勒若瑪(Pleroma)位次上的人,被賦予了如此漫長的歲月;詩人荷馬(Homer)也曾談到這些存在,毫無疑問是受到了他們錯誤體系之母的啟發: 「眾神圍坐在宙斯身旁, 在金色的地板上交談。」
基督取了真實的肉身,由童女懷孕並出生。
• 因此,那些聲稱祂沒有從童女那裡取任何東西的人,犯了大錯,[因為,]為了拋棄肉身的繼承,他們也拒絕了[祂與亞當之間的]類比。因為如果那[從大地而出的]前者確實有來自神的手與工藝的塑造與本質(Substance),而後者卻不是來自神的手與工藝,那麼那照著前者的形象與樣式所造的,在這種情況下就沒有保持人的類比,祂看起來將是一個不一致的作品,沒有什麼可以顯示祂的智慧。但這等於是說,祂在不是人時,僅僅是假裝顯現為人,且祂在沒有從人那裡取任何東西的情況下成為了人。因為如果祂沒有從人類那裡領受肉身的本質(Substance),祂既沒有成為人,也沒有成為人子(Son of man);如果祂沒有成為我們所是的,祂在所受的苦難與忍耐中就沒有做什麼偉大的事。但每個人都會承認,我們是[由]取自大地的身體和從神領受靈的靈魂所[組成]。因此,這就是神的道(Word)所成為的,在自己裡面總結了祂自己的手工作品;因此祂承認自己是人子(Son of man),並祝福「溫柔的人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」。此外,使徒保羅在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明確宣告:「神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。」又在給羅馬人的書信中說:「論到祂兒子,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,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(Son of God),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」 • 在那種情況下,祂降臨到馬利亞那裡也是多餘的;因為如果祂不從她那裡取任何東西,祂為什麼要降臨到她那裡呢?更進一步,如果祂沒有從馬利亞那裡取任何東西,祂絕不會使用那些來自大地的食物,而那取自大地的身體正是靠這些食物滋養的;祂也不會飢餓,像摩西和以利亞那樣禁食四十天,除非祂的身體渴望其適當的滋養;同樣地,約翰祂的門徒在寫到祂時,也不會說:「耶穌因旅途疲倦,就坐下[休息]」;大衛也不會預先宣告:「他們加增了我傷口的痛苦」;祂也不會為拉撒路哭泣,也不會流下如大血點般的汗;也不會宣告:「我心裡甚是憂傷」;當祂的肋旁被刺時,也不會流出血和水。因為所有這些都是取自大地之肉身的標記,祂在自己裡面總結了這些肉身,為祂自己的手工作品帶來救贖。 • 因此,路加指出,追溯我們主(Lord)家譜至亞當的譜系包含七十二代,將末後與起初連結起來,暗示正是祂在自己裡面總結了從亞當向下分散的所有國家,以及所有語言和人類世代,連同亞當本人。 因此,亞當本人也被保羅稱為「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」,因為道(Word),萬物的創造者,已為自己預先塑造了人類未來的護理(Providence),與神的兒子(Son of God)相連;神已預定第一個人是屬動物性的,其目的是為了讓他能藉著屬靈的那一位得救。因為既然祂作為拯救者具有先存性,那麼被拯救者也必須被呼召存在,好讓那拯救者不至於徒然存在。
• 按照這個設計,童女馬利亞被發現是順服的,說:「看哪,我是主的使女,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。」但夏娃是不順服的;因為她在仍是童女時並沒有順服。正如她雖然有丈夫亞當,但仍是童女(因為在樂園裡「他們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」,因為他們在不久前被創造,對生養兒女沒有理解:因為他們必須先達到成年,然後從那時起繁衍),卻變得不順服,成為了她自己和整個人類死亡的原因;同樣地,馬利亞雖然有訂婚的男人,但仍是童女,藉著順服,成為了她自己和整個人類救贖的原因。因此,律法將訂婚的女子稱為訂婚者的妻子,儘管她仍是童女;這表明了從馬利亞回到夏娃的參照,因為結合在一起的事物,若非藉著這些結合紐帶產生的過程之倒轉,是無法分開的;好讓前者的紐帶被後者取消,使後者能讓前者再次獲得自由。事實上,確實發生了第一個契約解除了第二個紐帶,但第二個紐帶取代了第一個被取消的紐帶的位置。因此,主(Lord)宣告,在真實中,首先的必成為末後的,末後的必成為首先的。先知也指出了同樣的事,說:「你的子孫要接替你的列祖。」因為主(Lord)作為「從死裡首先復生的」,將古老的列祖接到祂的懷中,使他們重生進入神的生命,祂自己成為了活人的開端,正如亞當成為了死人的開端。因此,路加從主(Lord)開始家譜,將其追溯至亞當,表明正是祂使他們重生進入生命的福音,而不是他們使祂重生。因此,夏娃不順服的結,藉著馬利亞的順服被解開了。因為童女夏娃藉著不信所捆綁的,童女馬利亞藉著信心(Faith)解開了。
律法宣告了真實的主與獨一的神,並由祂的兒子基督在福音中顯明;我們當單單敬拜祂,並從祂那裡尋求一切美善,而非從撒但那裡。
• 因此,主清楚地表明,律法所闡明的是真實的主與獨一的神;律法所宣告為神的,基督也指明為父,基督的門徒也當單單事奉祂。藉著律法的陳述,祂使我們的仇敵徹底困惑;而律法指引我們讚美神(造物主),並單單事奉祂。既然如此,我們不可在祂之外或祂之上尋求另一位父,因為神只有一位,祂要藉著信心稱義那受割禮的,也要藉著信心稱義那未受割禮的。(參見 Rom. iii. 30)因為如果祂之上還有另一位完美的父,祂(基督)絕不會藉著祂的話語和誡命推翻撒但。因為一種無知不能藉著另一種無知來消除,正如一種缺陷不能藉著另一種缺陷來消除一樣。因此,如果律法源於無知與缺陷,其中所包含的陳述又怎能廢除魔鬼的無知,並征服那壯士呢?因為壯士既不能被不如他的人征服,也不能被同等的人征服,只能被擁有更大權能者征服。但神的道是超越一切的至高者,祂在律法中被大聲宣告: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主你的神是獨一的神」;以及「你要盡心愛主你的神」;還有「當拜祂,單要事奉祂」。(參見 Deut. vi. 4-5, 13)隨後在福音中,祂藉著這些表達擊倒了背道者,祂既藉著父的聲音戰勝了壯士,又承認律法的誡命表達了祂自己的心意,當祂說:「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」時。(參見 Matt. iv. 7)因為祂並非藉著他人的話語,而是藉著屬於祂自己父的話語使仇敵困惑,並以此戰勝了壯士。 • 祂藉著祂的誡命教導我們,我們這些得釋放的人,在飢餓時應當領受神所賜的食物;並且當我們處於各種恩典所能達到的崇高地位時,我們絕不應因信靠義行,或因裝飾著卓越的職分而心生驕傲,也不應試探神,而應在凡事上存謙遜的心,並隨時準備好說:「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。」正如使徒所教導的:「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」(參見 Rom. xii. 16)我們既不應被財富、世俗榮耀或眼前的幻想所誘惑,而應知道我們必須「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」,並且不要理會那個虛假地應許不屬於他之物的人,當他說:「你若俯伏拜我,我就把這一切都給你。」因為他自己承認,敬拜他並遵行他的旨意,就是從神的榮耀中墜落。而一個已經墜落的人,還能參與什麼令人愉悅或美好的事物呢?或者這樣的人除了死亡,還能希望或期待什麼呢?因為死亡與墜落者為鄰。因此,隨之而來的是,他不會給出他所應許的。因為他怎能將賞賜給予一個已經墜落的人呢?此外,既然神統治人類與他,若沒有我們天父的旨意,連一隻麻雀也不會掉在地上(參見 Matt. x. 29),那麼他那句「這一切都交付我,我願意給誰就給誰」的宣告,便出自他那被驕傲充滿的心。因為受造物並不服從他的權勢,因為他自己也不過是受造物中的一員。他也不會將對人的統治權轉讓給人;因為所有其他事物以及人類的一切事務,都是根據父神的安排而定。此外,主宣告「魔鬼從起初是說謊的,真理不在他裡面」。(參見 John viii. 44)如果他是說謊的,真理不在他裡面,那麼當他說「因為這一切都交付我,我願意給誰就給誰」時,他所說的當然不是真理,而是謊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