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神(God)起初造人時,祂將自然萬物懸繫於人的意志之上,並藉由一條誡命進行試驗。因為祂規定,若人遵守此誡命,便能分享不朽的生命;但若人違背了它,則會遭遇相反的命運。人既被如此造就,且隨即轉向違背,便自然地受制於敗壞。
既然敗壞已成為本性中固有的,那麼那位想要拯救者,必須是能摧毀敗壞之有效因的人。若非將那合乎本性的生命與那已接受敗壞的生命聯合,並藉此摧毀敗壞,同時將那已接受敗壞者保存為未來的不朽,便無法達成此目的。因此,道(Word/Logos)必須擁有一個身體,好使祂能將我們從自然敗壞的死亡中拯救出來。因為正如你們所說,如果祂僅僅透過點頭就使死亡遠離我們,死亡固然不會因祂意志的表達而臨到我們;但我們依然會再次變得可朽,因為我們自身仍攜帶著那自然的敗壞。——摘自里昂提烏斯(Leontius)反對優提基派(Eutychians)等人的著作,第二卷。